田徑場
- 田徑場使用規定:
- 本場地供本校學生上課及教職員生活動優先使用。
- 使用本場地訓練、比賽及團體活動,須事先向體育室申請,核准後方可使用。
- 草坪保養期間,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草坪內。
- 單槓只做為懸垂及引體向上使用,禁止攀爬、擺盪以免發生危險。
- 各項伸展器材請依圖說使用,以免造成傷害。
- 未經報備核可之車輛(包括機車、腳踏車等)不得進入場內。
- 場內(包括看台)不得使用火燭或進行烤肉、放鞭炮、燃 仙女棒及施放煙火等活動。
- PU場地禁止打釘及穿著釘長0.9公分以上釘鞋,以免破壞場地。
- 禁止攜帶動物入場,以維護場內清潔。
- 爲維護草皮及運動者安全,未經允許禁止在田徑場內做棒壘球活動。
- 室外場地租用收費標準: (單位:元)
項 目 |
收費單位 |
維護費 |
燈光費 |
清潔費 |
管理費 |
保證金 |
|
田徑場 |
4小時 |
10000 |
800 |
800 |
按工讀金時薪標準 |
核計 |
3000 |
室外籃、 排球場 |
2小時/面 |
800 |
300 |
200 |
300 |
||
棒壘球場 |
4小時 |
5000 |
- |
800 |
1500 |
||
游泳池 |
4小時 |
10000 |
800 |
800 |
3000 |
||
備 註 |
※本校校友、關係企業、教育機關團體借用維護費減半。 ※辦理活動借用籃球或排球場地三面以上,清潔費各比照 田徑場收費。 ※停車依本校收費標準收費(30元/時,上限150元/天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