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公告】明志科技大學體育場館及體育活動防疫措施

發佈日期 : 2020-02-21

明志科技大學體育場館及體育活動防疫措施

壹、重要防疫措施及通報之宣導

(一)上課及海報宣導基本之防疫措施:

保持個人衛生習慣(如:打噴嚏、咳嗽需掩住口、鼻,擤鼻涕後要洗手)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節,生病應在家休息。

二)通報資訊:

      若有發燒(耳溫≧38˚C/額溫≧37.5˚C)或咳嗽、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,應即通報校安中心
(02-29038713)或衛保組劉小姐#4359,以利追蹤與校園疫情掌控,若有必要請儘速送醫診治。

貳、體育等場於防疫期間之衛生管與防護

(一)健身中心每日使用後,器材及地板以1:100漂白水及75%酒精進行噴霧消毒再行擦拭。

(二)體育課除外,進出體育場館除自行健康管理外,入場時須配合量體溫、酒精消毒手部並登錄資料。

(三)如發生社區感染或中央防疫措施有所調整,將立即停止跨校性體育活動借用室內場館,並管制室內場館出入口。

參、體育活動之舉辦

(一)活動舉辦前:

      1.依國內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現況,進行風險評估並配合政府公告辦理。

      2.關注疫情並建立應變機制,如於活動期間發現疑似案例,並即刻通報校安中心(02-29038713)或衛保組劉小姐#4359

      3.宣導生病在家休息不參加活動,並提醒參與者自備口罩參加活動。

      4.進行工作人員之衛教,備足相關防護用品。

      5.張貼告示,加強衛教宣導及個人衛生防護。

(二)活動進行中:

      1.入口處設置體溫檢測站,提供酒精或乾洗手供參與者消毒手部後再入場。有發燒者(耳溫≧38˚C/額溫≧37.5˚C)則制止其入場;未發燒但有呼吸道症狀者應配戴口罩方能參加;發現疑似威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人員應即通報校安中心(02-29038713)或衛保組劉小姐#4359。

      2.室內活動應打開窗戶並隨時保持空氣流通。

      3.工作人員應自行健康管理,身體若有不適應暫停支援活動,並告知活動負責人。

 (三)活動舉辦後:

全體工作人員應進行追蹤,如有異常(發燒、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),應向主辦單位或負責人通報,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機制。

肆、如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防疫措施有牴觸,悉依該中心之規定。

伍、本室各活動舉辦將依學校最新公布之防疫措施有所更動

瀏覽數: